2017年3月21日 星期二

短論:台灣需不需要發展鄉村?

農業是一個國家維持運作的基本,除了少數國土面積較小,無法發展農業的國家之外,其餘的國家對於農業都有相當程度的重視。無論是發展中國家發展農業以培育輕工業或滿足國內糧食需求,或是已開發國家將農業作為GDP產業,不可忽略的都是如何有效利用土地進行農業生產。在經濟成長的演變中,農業通常會由佔GDP超過一半逐漸減少至10%左右,但並不表示農業對於整體經濟的貢獻減少,而是提供了國家發展不可或缺的後盾,在糧食自己率、國土保育、社會安全等傳統農業所提供的社會功能之外,工業化時代帶來的氣候變遷、水資源競奪、高度都市化等現象,也需要透過農業的運作來平衡並緩和這些現象所帶來的衝擊。

在臺灣,農業的發展是否跳過鄉村這個路徑,改採集中農場式耕作方式來運作呢?提出這樣論點的人主要的訴求是由於農村人力外移以及老化,現有人力無法耕作現有耕地規模,因此透過大規模的代耕、租賃、契約化生產有效活化土地利用,短期內將耕地恢復至可產出經濟規模的狀態,並有效提高農業產值,也能在供應內銷與外銷上具備更高的彈性。在短期的振興農業層面上是沒有問題的,但在長期的規劃上並不利於整體農業的發展。因此,鄉村與新農業的並進發展,應是未來臺灣在農業發展上的策略,可以歸納為下列數個要點。

第一是現有鄉村聚落人口已開始嚴重外移,若以機械集約方式生產,原本存在鄉村間,依附農業生產而形成的產業鍊將會逐漸式微,導致在產業鍊內以此維生的住民無法繼續在鄉村居住,或是降低生活品質,逼迫遷往都市或都市近郊,如此會更加劇城鄉差距的產生。重新提振農村產業鍊,加入新農業的管理方式,使人均單位生產面積能夠有效提昇,並注重良好農業規範的操作模式,讓鄉村維護農業生產成為一項不僅是能維繫自我生活的生產活動,而是站在國人食品安全的最基礎產業,賦予高度的社會責任與榮譽,同時有效改善收入,讓居住在鄉村從事農業相關產業成為現代人生活的選項之一。

第二是現有留存在鄉村內的傳統文化與技藝隨著人口的凋零而逐漸流失,雖然這些文化與技藝在現今的農業生產模式上可能無法與時俱進,但基於文化保存的因素,需要有鄉村生活人口來維繫這些文化模式的運作,並形成區域與聚落的特色。當聚落形成產業特色或文化特色時,便有可能形成獨特的產業結構,並吸引外地居民移入,鄉村壯大後除了可維持自給自足的經濟模式外,可與都市形成良好的中衛體系,提供都市食物、文化、休閒、保育、環境保護的需求。

第三是近年來水資源分配較為不均,農村因為與工業區競爭用水失利常陷於休耕處境。主要的休耕對象為水稻,但水稻並非一味消耗水資源的作物,水田的水會逐漸回補地下水,維持水位穩定。水田的蒸發量大,在激烈氣候下也能達成調節微氣候的效果。農地若陷於休耕,連一般覆蓋性的作物都不予耕作時,其實形成更嚴重的氣候變遷問題。鄉村的存在可以有效調節耕地的運作,達到更佳的彈性運用,除了維持國產農產品的持續產出之外,也能協助在高度熱島效應下島內的氣候變異。

近來政府與民間推動農業復興的運動方興未艾,復舊與創新在農業的未來上都必須並行,國內耕地面積由於大量的都市開發與公共建設徵收的原因,已經自全盛時期的兩百萬公頃縮減至不到九十萬公頃,在都市規劃的角度上,適度保留完整的農業專業生產區域,是維繫國家發展與國土保育不可或缺的一環,農業應該被視為一種國防性產業,而鄉村便是星羅棋布在國土上的農之碉堡,鄉村的持續存在,便是臺灣農業復興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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